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泉州开发区现向社会公众、外卖骑手广泛征集辖区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征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 “幽灵外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符),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伪造涂改、借用冒用他人证照等问题;
2. 经营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
3.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问题;
4. 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三、线索举报说明
1. 提供的相关违法线索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具体违法事实等,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2. 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实名身份证件信息,便于奖励核实发放。
3. 举报线索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已掌握或正在查处。
四、线索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并立案处罚的,根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网络餐饮举报线索奖励机制》给予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个违法行为的按一件计算,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举报的以最先提供有效线索者落实奖励。
五、线索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12315热线。
2.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平台提交线索(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3.其他合法有效举报渠道。
六、其他事项
1.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2. 举报人对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在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实施奖励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