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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8号通告
2021-09-14 09:33:14  来源: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根据疫情的最新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区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暂停开放KTV、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业余训练活动,暂停对外开放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

2.辖区内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对外开放。

3.加强聚餐管理,坚持“谁宴请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和人流密度,原则上控制50人以下,并落实好防控措施;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10人以下。

4.各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措施,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同时应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每桌至少登记1名就餐人员身份及联系方式,拉开桌位间距,对于合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单桌人数减半,就餐人员间隔不少于1米。外卖配送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

5.红事缓办,婚庆宴请活动一律延期办理;倡导丧事简办,缩小规模到至亲参加,避免邀请开发区辖区以外亲友出席;操办婚丧活动须报属地片区和区防控办备案。

6.原则上辖区内不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大型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规模50人以上的,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报属地片区和区防控办审批。

7.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就医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对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不力、没有按要求关停的经营主体以及不履行医学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9.请广大居民群众和企业员工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泉州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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