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泉州经济开发区>头条新闻>
泉州开发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4号通告
2020-01-30 20:34:08  来源:泉州开发区  责任编辑:陈小妮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第4号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1.近期从湖北等疫区返区、来区未落实14天居家观察措施的;

2.未按要求暂缓复工的企业,未按要求暂缓开学的学校、培训机构等;未在出入口实行体温检测的小区、企业、酒店、宾馆、超市等;

3.未按要求暂停营运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游戏场所、网吧、营利性演出等;

4.在公共场所开设游乐设施和各种临时性经营摊点或组织其他可能导致民众聚集的活动;

5. 宰杀活禽占道经营,宰杀、贩卖、运送、交易野生动物等;

6. 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等。

二、疫情防控线索举报电话:0595-22353007

三、举报期限:即日起至取消疫情防控措施期间;

四、举报奖励: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五、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来源: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泉州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泉州经济开发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泉州经济开发区”,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泉州经济开发区”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泉州经济开发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媒体聚焦
    [更多]产业发展
    [更多]社会事业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2024036745号-1
    • 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主办 地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
    •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353026 E-mail:kfq2235@126.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 泉州经济开发区举报电话:0595-22353026 泉州经济开发区举报邮箱:kfq2235@126.com
    • 泉州经济开发区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