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辖区“一厂多租、一楼多企”多业态混合经营消防安全管控难题,压实租赁房屋甲乙双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线,近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全面规范辖区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出台背景
当前,辖区部分厂房、仓储、经营性租赁房屋存在业态混杂、权责不清、管理松散、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多主体租赁经营模式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消防安全管控压力突出。
为常态化规范租赁房屋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泉州市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经开区相关管理规定,区消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制定本协议,进一步厘清出租方、承租方消防安全权责,实现租赁房屋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闭环化管理。
二、双方消防安全核心职责
(一)甲方(出租人)主要职责
1. 合规交付交底:交付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房屋,提供完整消防手续资料,提前告知房屋安全状况及消防管理要求,及时传达主管部门工作部署。
2. 公共设施管护:负责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的统一管理,定期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年度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3. 日常巡查检查:每日开展共用区域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面防火检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1次),及时制止、督促整改乙方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4. 基础设施运维:定期检查维护房屋主体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规范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及现场管控工作。
5. 应急联动管理: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甲乙双方联合消防演练;多租户出租场景下,牵头制定防火公约,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二)乙方(承租人)主要职责
1. 规范房屋使用:严格按照规划、约定用途及火灾危险性类别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确需变更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正规消防审批手续。
2. 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承租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专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 保障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破坏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防火分隔设施。
4. 规范设备使用:负责承租区域电气、燃气设备日常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线路、擅自拆改管道,设备改造需委托资质单位施工并经甲方同意。
5. 严控动火作业:开展电焊、气焊等高危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审批、告知甲方,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6. 配齐管护设施:按标准配置、维护承租区域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或停用消防设施。
7. 强化应急能力: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
三、隐患整改与应急处置要求
1. 隐患闭环整改:双方发现火灾隐患需第一时间告知责任方,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资金、时限及防控措施,隐患未消除前,高危部位立即停止使用。对行政部门责令整改的隐患,严格按期闭环落实。
2. 快速应急处置:突发火情时,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初期火情扑救、人员疏散工作,双方全力配合灭火救援,不得阻拦、妨碍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区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需高度重视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各类厂房、仓储、经营性租赁房屋甲乙双方严格落实本协议内容,全面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租赁场所火灾事故发生。
各相关单位可自行下载《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严格贯彻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