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日前,泉州开发区印发《泉州开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及其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1.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区财政给予每家6万元的扶持奖励,扶持资金分三年兑现,达标当年度兑现2万元,第二、三年度发展态势良好的,再分别兑现2万元。2.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经营状况良好的电商企业开展网络宣传推广,对宣传效果突出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扶持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及经营管理等。2.本措施具体解释由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自发布之后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3.开发区此前出台的优惠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
具体如何申报呢?往下看泉州开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
一、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区财政给予每家6万元的扶持奖励,扶持资金分三年兑现,达标当年度兑现2万元,第二、三年度发展态势良好的,再分别兑现2万元。免审即享政策,咨询电话:科经局商务科,0595-22353038
二、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一)奖励资格及标准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经营状况良好的电商企业开展网络宣传推广,对宣传效果突出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申请资金的主要依据等;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4.申报单位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5.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2);
6.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7.2025年度区级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3);
8.2025年企业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截图);
9.第三方平台开具的网络推广费用(含通过谷歌、Facebook、阿里妈妈、聚划算等平台推广所产生的广告服务费、广告发布费、技术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等)发票。
(三)申报流程政策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下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经局,科经局审核通过后按流程兑现。咨询电话:科经局商务科,0595-22353038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附件:
1.2025年度区级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扶持资金申请书
2.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3.2025年度区级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扶持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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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科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