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泉开管办规〔2024〕2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5年7月18日
为做好扶持奖励申报兑现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推行园区“伙伴银行”合作机制
申请对象:区银行机构
申请条件:通过“金服云”平台,向入驻标准化试点园区企业新增投放且利率不超过“LPR-50BP”的贷款;年度新增投放入驻标准化试点园区企业贷款总额5000万元(含)以上。
补贴标准:①贴息补助,按贷款金额的0.5%给予贴息补贴;②新增投放贷款奖励,按贷款总额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报表、贷款业务明细表、贷款合同(复印件)。
二、提升企业融资增信
(一)担保费补贴
申请对象:在泉州开发区注册且税务登记的企业
申请条件: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增信获得融资。
补贴标准:按担保费率0.5%标准给予补贴,担保费率低于0.5%的按实际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财政局核对担保机构材料,企业无需提供)。
(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
申请对象: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申请条件:为开发区企业贷款提供的融资担保业务。
补贴标准:按当年度对开发区企业贷款担保金额的0.3%给予风险补助。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风险补助申报表、涉泉州开发区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担保合同及企业担保费票据(复印件)。
三、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
(一)股权投资奖励
申请对象:在泉州开发区注册且税务登记的非上市企业
申请条件:成功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且投资期限在3年(含)以上。
补贴标准:自其获得基金投资的下一年度起,连续2年按其获得投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①企业资金奖励申报表(附件3);②基金中基协登记备案证明;③投资协议、到资证明(银行回单或验资报告)、工商登记变更证明材料(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二)股权融资服务奖励
申请对象:为开发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的机构
申请条件:成功协助区内企业实现单家企业单一年度股权融资500万(含)元以上。
补贴标准:按企业年度股权融资额的0.5%给予服务机构资金奖励,单一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①机构为后备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入股协议、企业实际支出费用发票(复印件)、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②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③企业验资报告(需体现增资入股)。
四、申报流程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财政局发出政策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从“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注册、填报、提交,相关流程详见平台网站的“申报指南”。
2.财政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3.审核通过名单,对外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现。
五、其他事项
(一)政策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受重大行政处罚、无涉黑涉恶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已享受《措施》有效期内,如果本级新出台相关鼓励扶持政策,且政策扶持条款多于或奖励标准高于本政策的,则直接贯彻执行,不重复奖励。除特别规定外,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扶持政策条款或性质相似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政策待遇。
(三)政策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政策资金,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及政策待遇,追回已享受的奖励或补贴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本《指南》由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区财政局金融和债务管理科(电话:059522353063,邮箱:kfqcyzx@126.com)。
附件
1.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助申报表及业务明细表
2.企业资金奖励申报表
关于印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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