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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018-08-14 17:56:16  来源:泉州公安  责任编辑:陈小妮  

为贯彻落实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要求和泉州市公安局党委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各相关警种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全力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迎检准备工作,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8月10日下午,泉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柳新群,市公安局副局长卓庆忠,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市公安局“扫黑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柳新群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度。各有关警种部门要深刻认识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决心用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持续发力、步步深入,切实做到除恶务尽、务求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集中打击要再增强度。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核查,集中精准打击,坚决深挖彻查,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攻坚突破。三是协作配合要再加力度。有关警种部门要以实际行动和有效措施,主动而为、积极作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既要对标上级业务部门的条线部署,上下贯通,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规定动作”,也要按照市局党委要求,立足本警种本部门职责,研究具体可行的“自选动作”,横向协作,无缝对接,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四是宣传发动要再扩深度。按照“全民发动、全警参战、全社会参与”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续抓好针对性强、接地气的宣传发动攻势,不仅在外部让全社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更要在内部让全体民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浓厚斗争氛围。

市公安局副局长卓庆忠通报省委集中督导组莅泉开展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以及各相关警种部门参与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

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交警、户政、监管支队领导在会上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就专项斗争以来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进行发言。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

什么是“黑恶”?

以下漫画告诉您

12类重点打击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及来信地址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及来信地址如下:

全市举报电话:110或拨打各地“扫黑办”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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