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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违法? 专家建议:修法
2016-09-20 17:23:19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小妮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启动,资金来源也要从养老金、医保基金划转?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王红茹 | 北京报道

人口的老龄化必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失能老人的护理。随着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的需求在迅速增加,给我国的养老、医疗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这并非危言耸听。截至2014年底,我国8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24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近4000万人。这部分老人养老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长期护理保险近期也传来试点的消息。7月8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试点的省份有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新疆共14个省份。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但是,资金来源也是个难题。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建议,从老年人每月的增量退休金中平均划拨100元建立长期护理基金,届时,老人每月可拿到3000元左右的护理资金。

他提出的理由是:多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均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截至2015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月平均水平已达到2270元。今年的调整幅度为6.5%左右,但依然属于递增的状态。

简单计算一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如果按照10%的增幅,每年增加227元;如果按照6.5%增速,每年增加147元。如此算来,让老年人从退休金中拿出100元,也不是什么难事。

苏海南却不认同这种做法,“这不是慈善,不能简单地、同额度地让所有退休人员出钱供少数人使用。长期护理保险本来就是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范畴,公共服务、公共福利的责任主要在政府,应该是政府去筹钱。况且让每个老人从退休金中拿出100元,不管退休金的高低差别,退休金不管是2000元或者一万元,都同样拿100元,显然不合理。”

“先把定位搞清楚了,我们再说做这个事儿,钱从哪儿来,钱不够了需不需要退休人员凑钱。这个可以作为研究的内容之一,但不能把这个责任一下子压到全体退休人员身上。”苏海南说。

其实,关于长期护理基金的资金筹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试点阶段,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

说白了,长期护理基金可以从职工医保基金结余划转。

这并非不可能。人社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8037.9亿元,年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5537亿元。此外,自2010年以来,城镇职工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呈现逐年递增态势:2010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007亿元,2011年达3518亿元,2012年达 4187亿元,2013年则达4807亿元。

既然医保基金出现结余,长期护理基金从职工医保基金划转似乎无可厚非。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认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虽然有一定结余,但40%的结余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发达省份,其他省份大部分处于赤字边缘,地区之间“贫富差距”严重。

另外,目前职工医疗保险抚养比也让人担忧。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29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7255万人。这意味着3个在职人员正负担着1个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而退休人员仍在快速增加。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速,医保基金的压力会越来越大,为此,筹资渠道确实需要拓宽。除研究从医保基金、财政转移支付等处筹资外,也可考虑从彩票公益金等途径筹资。如还不够,再研究是否从退休人员退休金中适当筹集资金。”苏海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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