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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激励关爱疫情防疫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具体措施
2020-02-16 09:50:39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东南网2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宇熙)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奋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若干措施》,从政治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精神激励等方面推出9项举措,激励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发挥作用,决胜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措施》明确提出,加大一线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人才力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经受重大考验,作出重要贡献、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或优先晋升职级;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表现优秀的人才,在“百人计划”“雏鹰计划”等省级人才项目遴选时给予倾斜支持。落实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招聘评审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技能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等级职业资格。提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单列考核人数的30%。做好一线人员的纾困解忧,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采取轮休、调休、补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加强一线医护人员的保险保障,对我省外派援鄂的医务工作者和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人身意外、重大疾病险,并优先落实赔付政策。抓好一线人员工伤待遇落实,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及时完成认定并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统筹安排一线人员疫后免费体检和休养,做好我省外派援鄂医务工作者、工作人员及直接参与一线医疗救治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免费体检工作和优先安排带薪休养休假。

《措施》明确要求,加大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力度,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简化项目公示、审批等程序,给予及时表彰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对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可列为党内表彰“一先两优”的重点备选对象,营造万众一心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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