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近两周内从湖北等重点地区返乡、返校、返岗等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健康情况,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昨日,丰泽区一名有湖北出行史的居民因不履行社区登记义务,被公安部门教育训诫。 据了解,丰泽街道源淮社区居民陈某于2020年1月底从湖北省咸宁市自驾车返回泉州,回泉后,未按规定到社区登记疫情高发地区出行史。在源淮社区民警、街道、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及物业工作人员此前多次排摸访查时,陈某均谎称一直待在泉州从未去过湖北。 为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漏管,区委政法委发挥统筹协调职能,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充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区公安分局主动进行协查,掌握了陈某近日到过疫情高发地区的事实。事实面前,陈某才不得不承认其确曾去过湖北,同意配合居家隔离。 “鉴于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大量不必要的人力、时间消耗,以及可能产生的疫情扩散,2月1日深夜,丰泽派出所民警、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陈某家中,对陈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由丰泽派出所向陈某开出此次疫情发生以来丰泽区第一张训诫书,对其 “不执行政府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决定”的行为予以教育训诫。(区委政法委、丰泽公安分局、丰泽街道、丰泽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