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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发布通告:特定区域每户每2天只能1人外岀采购
2020-02-05 22:03:01  来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责任编辑:陈小妮  

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文件 

泉防控指〔2020〕8号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九条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作出如下决定:

一、属地指挥部可以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对特定村庄、小区、单位、商户实行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居民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医疗机构、药店(药柜)对购买退热与咳嗽药品的,一律登记住所、联系方式与身份证信息,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属地指挥部可以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三、近14天有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滞留史的市外返泉人员,无论有无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都必须实行双重报告制度,即返泉本人和提供居所的业主都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必须对进入人员进行把控,确保有序、不滞留、不聚集;要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参与的党员干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六、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避免互相接触交叉感染。属地指挥部可以决定,特定区域每户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七、在重点疫区解除疫情前,除特殊情况外,严禁企业、单位、学校和个人,通知或协助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泉。按照“谁接收、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出租房、民宿、网约房、商户、学校、工地、免费收留居所等管理主体的责任,协助属地做好外来人员的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违反此规定,依法追究接收人的责任。

八、对于明知自己有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滞留史的市外返泉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且未按照规定进行14天留观隔离,仍然组织参与集会聚餐、随意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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